25.3.07

不要徐步高

話說在報館內,電視機長時間播放有線新聞。數個小時下來,每段新聞聽過上十次,莫說螢光幕中的主播,我也背得滾瓜爛熟。其中,徐步高案難免登上排名榜首位。

該案開審至今,傳媒鋪天蓋地的報道實在叫人吃不消。揭幕的梁承恩案,好像解開了多年來的謎題,電視的動畫以至報章的連環圖,在資訊上、視覺上均滿足了大眾的好奇心。此後,審訊的過程中出現越來越多新證據,媒體便續以公眾知情權為由,深入兼多角度探討。

我不禁要問,是怎麼樣的知情權?

死者已矣,我並非主張不必報道,只是如此貼身追踪,徐步高那幅笑容燦爛、身穿制服的相片刊登了十多遍後,實在有點膩。天天頭版,是滿足了讀者,法庭版(頭版機會難逢!),還是老總?

案中三名去世警員均有妻女,聞說為了減少女兒的壓力,徐妻把女兒轉送到國際學校。誰對誰錯也好,禍,該不及妻兒吧?

最令我汗顏的是,前兩天本港發現女童感染H5病毒,有線無線均將其放諸徐步高案之後!難道說足以威脅全港,甚至全球的病毒新個案,其新聞性較一宗警員槍擊案(已報道多天)還不如?

幸好特道選舉於周日舉行,否則證人說說徐步高曾想過要打劫,特首都「無面畀」。

香港的新聞界正式進入八卦報道的年代。大學新聞系的學材也許要改一改,於新聞價值一欄補上趣味性和話題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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