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10.09

揀擇

特首叫大家別太「揀擇」,叫律師和醫生新婚夫妻買遠一點的樓,更揚言「四千元一呎仲有好多」

請問特首先生,律師和醫生要搬去新界、住四千元一呎,那我們這些小市民,又要住哪呢?

香港人一向習慣自求多福,你賣不起一個就近工作地點、又環境舒適的居所,只會是你個人的問題,從來不是政府向大財團利益輸送所致;你難以找不是金融業、地產界,但又有優厚待遇的工作,也是你個人的問題,不是政府政策傾斜所致。

只不過,我實在難以接受我們的特首如此涼薄,公然叫大家「唔好咁揀擇」。

問題是,希望有一個適合居住、就近工作地點、又負擔得來的單位,是否一件「揀擇」的事呢?

更可笑的是,面對置業問題我們不能「揀擇」之餘,對於這個叫我們別「揀擇」的特首,香港人莫講「揀擇」,連「擇」的門兒都沒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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